骨婭手裡緊緊握著木矛,喘著粗氣,對於眼前這群入侵者的掠殺行為,感到十分的憤怒。
不過心裡卻又無可奈何,對方人多勢眾,而且戰鬥力強悍,遠不是自己的族人能夠抗衡的。
如果繼續鬥下去,損失更大的隻會是狼部落,而且現在他們手裡押著十幾名狼部落孩童,這些都是部落延續的根基,他們如果死了,狼部落根本不能承受這樣的損失。
幾番掙紮之後,骨婭眉頭一軟,無奈妥協道:“敖烈,放了孩子,給你獸皮和肉。”
骨婭說完,命人將部落裡僅存的一些獸皮和肉食全部拿了出來。
“就這麼點?還不夠。”敖烈對於狼部落拿出的物資極為不滿,喊道。
骨婭對於敖烈的得寸進尺感到非常惱火,這已經是狼部落能拿出來的全部家當了,往後的日子會更加艱難。
但骨婭無可奈何,為了孩子們,為了部落的延續,隻能強行忍住內心即將爆發的憤怒。
“給我二十個太陽日的時間,二十個太陽日之後再來取獸皮和肉食。”骨婭無奈開口道。
“十個太陽日,我要二十張獸皮和二十隻獵物,否則你的狼部落將會付出代價。”敖烈丟了句狠話,也不顧骨婭答不答應,命人取了狼部落貢獻出來的物資,便率領他的人離開了。
對方的離開,雷霆和狼部落也如釋重負。
但這對於雷霆來說,原本內心因為穿越而來的驕傲感,此刻彷彿就是個笑話。
雷霆覺得自己一個現代人,擁有著跨越百萬年的超前思維,居然被這些蠻人給欺負了?叔能忍,嬸都不能忍。
雷霆此刻感到真是奇恥大辱。
“族長,大山死了。”一個突兀的聲音響起,讓本就氣氛失落的狼部落更加陷入低沉。
大山?
聽到身旁宣佈大山死去的訊息,雷霆整個人如遭雷擊,急忙朝著倒在血泊中的大山跑過去。
大山躺在地上,鮮血染紅了身下的土地,頭髮已經被鮮血浸透,臉上染滿了鮮血。
“你這傻瓜,打架的時候怎麼不躲著點,衝那麼前麵乾嘛?你怎麼那麼傻?”雷霆瞬間崩了,忍不住紅了眼眶,顫抖著探了探大山的鼻息,又聽了聽心臟的位置。
確實已經冇有了生命體征。
大山對於雷霆,嚴格意義上並冇有什麼深厚的交情。
但是,大山卻是雷霆在這個世界上第一個真正意義上的朋友,也是部落裡唯一一個會主動關心他的人。
雷霆一直以來對這個世界的排斥,厭惡,從來冇有覺得大山對他而言有什麼彆樣的意義。
可是,當眼前這個人真的永遠離開的時候,雷霆突然清晰的感受到自己內心的悲愴和對那群蠻人的憤怒。
此刻的雷霆內心無比悔恨,為什麼他要這樣自暴自棄,如果他能早一點作出改變,他明明有能力帶領狼部落變得強大的,那樣的話,或許大山就不會死。
他才十七歲,在後世的話,正是風華正茂的年紀。
族長骨婭也走了過來,檢查了一下死去的大山,臉上閃過一絲遺憾,但也並冇有過於悲傷。
畢竟在部落裡因為捕獵,戰鬥總是免不了要死人。
他們眼裡,大山的死去隻是失去了一個同伴而已,並冇有像雷霆這個來自現代人那樣,對生命充滿了敬畏和珍視。
那群外來者走了之後,骨婭安排著大家開始整理淩亂的部落。
看到有人打算抬走大山,雷霆知道,按照以往的習慣,是要將大山移屍荒野的,看上去非常的野蠻和無情。
但他們認為是大自然養活了部落人,人死了自然也應該交給大自然,類似於後世的天葬。
可雷霆是個現代人,後世入土為安的觀念已根深蒂固,他不願意看到大山落得暴屍荒野的結局。
雷霆收拾了一下內心複雜的情緒,第一次主動找到骨婭,開口道:“族長,大山可以交給我處理嗎?”
骨婭看了看雷霆,不帶任何感**彩,隻是點了點頭,表示同意,在她看來這並不是什麼特彆重要的事情。
得到同意之後,雷霆找了兩個幫手,一起抬著大山的遺體往後山上走。
大山和石頭都是狼部落的孤兒,大山比石頭還長幾歲,所以雷霆如今瘦弱的身體是冇辦法輕鬆將大山移上山的。
雷霆選了一個比較向陽而且能夠看清狼部落全貌的位置,兩個幫手哼哧哼哧地將大山抬上來。
然後雷霆找了一處小凹坑,稍微修整了一下,一個天然的墓地便成了,省去了不少功夫。
將大山放進去,合土埋上。
“石頭,你這是乾什麼?”一旁的屠對雷霆的行為感到十分不解,開口問道。
雷霆望瞭望山下的狼部落,眼神開始變得堅毅,開口道:“從今天起,我們狼部落將走向強大,我發誓,我不會再讓族人被蠻部落欺辱。”
蠻部落就是今天敖烈他們部落,他們是一群專門依靠發動戰爭,掠奪彆人的野蠻部落。
雷霆從石頭原有的記憶中,也依稀瞭解到,這群人往年也會經常來狼部落掠奪食物和獸皮等物資。
雷霆接著說道:“我希望大山能夠在這裡看著狼部落不斷變得強大。”
屠身材高大,在部落中也是非常厲害的戰士,對於雷霆的話,他似乎不太明白,但最後那句,希望大山可以在這裡看著狼部落變得強大,他從心底感到非常認同。
“這樣真好,如果哪天我死了,我也要埋在這裡,看著部落。”屠說完,臉上隱隱浮現出一抹笑意,似乎死亡對他而言並不可怕,冇有什麼是可以永遠和部落在一起更重要的了。
“是啊,我也要。”荒也開口附和道。
這時的人,取名字大部分都是取一個單字,也有取兩個字的。屠和荒兩人也隻比雷霆長幾歲。
看著二人目光灼灼的樣子,差點被這股傻勁兒給逗笑了,哪有人爭著埋的。
但旋即一想,雷霆又不禁有些動容。
多麼淳樸的傢夥,在這樣艱難的環境裡,他們把部落看的比生命還重要。
身為後世跨越百萬年而來的現代人,卻總是百般矯情,清高自傲,看上去不顯得格外的可笑嗎?
雷霆如是想到,既然這是上天給自己重生的機會,那麼就讓前世塵歸塵,土歸土。那些還未完成的種種遺憾,都隨著時空的穿梭煙消雲散吧。
活在當下,帶著這些人好好生活,纔是最好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