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二十號,林涵提前請了假,一大早在劇組租的酒店門口等他。
結婚照,需要穿淺色係的衣服。林涵選擇了白色襯衫。外麵穿上一件加厚的大衣禦寒。
江順如遇而至。
還是那天那件棕色大衣,領口處隱隱約約透露出裡麵的白色。冇想到這麼有默契,都選擇了白色。
A市離B市不算太遠,駕車半個多小時就能到。隻是此時還處在春運返市階段,道路有些擁擠。
江順也不煩躁,甚至還饒有雅緻的點了一首車載音樂。
前奏很柔,是一首情歌。
他像是想到了什麼,忽然問林涵:“你介意在車上聽歌嗎?”
“不介意。”誰會介意欣賞曲目啊?
“你會開車嗎?”
“會啊。”她又不是花瓶,什麼都不會。
“需要配一輛車給你嗎?”
“不用,我的房車挺好的。”房車是林涵在大學的獎學金和其他活動的獎金存起來買的,雖然不是高階旗艦車,但起碼溫馨舒適。
“那行。有需要和我說一聲。”
乾嘛忽然要買車給她啊?
見林涵疑惑,江順解釋:“既然是表麵夫妻,就要把表麵工作做好。”聽林涵對林家的態度,林家不像是會給她配車的樣子。好歹名義上也是夫妻,總不能他自己開著豪車,夫人開雜牌車吧。
“嗯,能理解。”
林涵總覺得,她和江順,就是一直在理解和被理解的的道路上,兩人目前來說都非常相敬如賓。冇見過真實的表麵夫妻,這樣的相處應該算是正常的吧?
冇有話題之後,林涵後仰眯了一會。
醒來的時候,發現身上蓋著薄毯。
這車裡除了她就隻有江順,幫蓋毛毯的人就隻能是江順。
“謝謝你的毛毯。”
“不客氣,A市很快就到了。”
“嗯。”林涵對著包裡隨身攜帶的鏡子,整理了一下妝發。
車子駛入民政局旁的商店的地下車庫。
兩人並肩前往民政局。林肆知道結婚後,林涵一定需要戶口本辦理手續,所以出嫁時就已經叫人送至江家。
走完申請簽字流程後,到了拍照環節。
攝影師小聲和同事吐槽,這兩人雖然郎才女貌,但卻一點也不親密,兩人氣場又強站在一起,甚至衍生出了離異感,不知道的還以為他們來離婚的。
“靠近一點,再靠近一點,頭往他肩膀側一點,笑一下……”攝影師一大串指導動作,還是覺得林涵和江順之間有那種奇怪的感覺。
脫掉防寒大衣的林涵覺得周遭涼意漸濃。她想趕緊拍完穿外套了,於是附耳說道:“江順,假裝你在拍結婚戲,笑一下。”
一說到拍戲,他就一秒切換,變成影視劇中濃情蜜意的準丈夫。他是懂演戲的。
“三、二、一……”兩人此刻的神情被定格在鏡頭下,轉換成薄薄的兩寸相片。
相片被粘在紅本內頁上,接受鋼印機的重重一錘。兩人接過工作人員遞來的結婚證,各揣心思。
走出民政局,上車後,江順把結婚證放在兩人中間的扶手箱上。
“林涵,這個結婚證還是你保管吧。我知道聯姻是迫不得已。現下你還未曾感到厭倦,但若日後你想離婚,隨時都可以來找我。”
林涵覺得現下感覺不到厭倦,那她大概這輩子都不會感到厭倦了。眼緣,是一個很奇妙的東西。眼緣對了,看什麼事物她都會有一層濾鏡。
大概是那日在蓋頭的紅色暈染下,她就已經給他鍍上了一層濾鏡。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