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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刑偵筆記:血罪 第二十四章 人心惶惶

作者:林斌 分類:其他 更新時間:2023-08-12 12:25:43

我們趕緊駕車跟著分局的人,來到出事的地點。

出事的地點位於城郊的一處陡峭的下坡山路。發生車禍的,確實是王亮、劉夢軒的警車。

根據在場的目擊者的口供,警車在下坡時全程冇有降速,車輛最終在拐彎處速度太大,滾下了山坡。

讓人稍微有些心安的是,王亮和劉夢軒雖然受傷,不過卻並冇有生命危險,已經被救護車送到附近的醫院治療了。

出警的同事在初步調查後,已經排查出了事發原因。有人事先剪斷了警車的刹車線!

聽到王亮和劉夢軒冇有生命危險,我這才鬆了一口氣。

然而隊長卻仍舊皺著眉頭,一副苦思冥想的樣子:“從作案手法上來看,和之前的案子有挺大的不同呀!我們的犯罪嫌疑人,可不是一個喜歡利用意外事件來掩蓋謀殺的主兒!”

之前的幾個案子,凶手都是使用最為暴力的方式,用最血腥的殺戮來抒發心中的不滿,這種偽裝成意外車禍的方式,確實不是他的風格!

就在我們疑惑重重的時候,分局的同事又接到了電話。

“王亮劉夢軒在救護車上被殺了!”

我們還冇來得及吃驚,馬上又接到了總局的電話。孫可在候機樓的衛生間中被害,局裡的領導讓我們馬上出警!

幾乎是在同一時間,接連發生了兩樁命案。被害的,都是和孫麗娜案件有關的人!連環殺人案的凶手,竟然能夠在兩個地方同時作案!

麵對領導的要求,我們也隻能先放下這邊的事情,趕往了位於城南的機場。

孫可的屍體是被機場的保潔員發現的。發現他的時候,孫可正坐在馬桶上,地上血流成河。和之前的幾樁命案一樣,這傢夥的雙眼被人挖去,衛生間的隔板間中,被人用鮮血寫著幾個字“公正不公,必須償命”。

如此種種,都證明瞭凶手的身份。

分局的同事給我們發來了傳真,將王亮劉夢軒的情況一五一十的彙報了過來。

兩人出事的地點是在景區,事發當場,就有熱心群眾撥打了120電話。出車救濟的,是縣人民醫院。

當救護車返回縣人民醫院的時候,司機發現隨車的醫護暈倒在地,兩位患者全都死亡,在車廂內,也同樣留有血字。

因為是縣級醫院,救護車還是老式的,駕駛室與後部有隔斷的那種。所以司機全程都無法關注到車廂內的情況。

“怎麼會?確定不是醫院的人監守自盜?”

隊長顯然不太相信這一份說辭。

然而分局的人幾乎是第一時間將隨車的醫護人員和司機都控製了起來,在他們的身上,即冇發現凶器,也冇有受害人的dna。在兩位昏迷的醫護人員身上,還發現了乙醚的殘留成分,證明他們當時確實是被迷暈了。

王亮和劉夢軒的致命傷都在頸部,兩人都是先被乙醚至暈後,歌喉而死。作案的手法麻利兒殘忍。

分局的同時調取了醫院停車場的錄像,然而作案人顯然預先已經偵察了攝像頭的存在,巧妙的規避了錄像頭的視角,全程都冇有被捕捉到。

這種反偵察的能力,和機場中的殺人犯,如出一轍。

在機場的錄像中,也隻有孫可進入衛生間的畫麵,至於是否有人尾隨,我們都不得而知。

在同一時間,兩地作案,說明凶手絕對不是一人!凶手不僅僅在警局有眼線,更有著幫手。

我們將凶手在所有案發地的血字全都收集了起來送到筆跡課進行對比。雖然每一次凶手都有意的更改了書寫習慣,甚至是用左手來進行書寫,不過筆跡科還是給我們提供了有用的資訊。

上一次因為提供的樣本過少,不好判斷,而這一次,多種血字筆跡作為樣本,幾乎可以確認,這些血字並不是來自於同一個人。

案發現場留下的血字、快遞寄送的油畫背麵的字、出現在我客廳牆上的字,U盤ppt圖片中的血字,這些林林總總的血字,至少是來自於三個不同的人!

也就是說,從一開始,這就是一個團夥型的連環報複殺人案件!

這種情況,不要說國內冇有先例,就是放眼其他國家,也絕對不會超過十起。不過就算是與之類似的“紐約地鐵毒氣案”等案件,也都是有著邪教洗腦興致的。

像這種單純是為了複仇的團夥式作案,是我在書本中也冇有見到過的。

王亮和劉夢軒出事之後,這個案子在周圍幾個分局也傳的沸沸揚揚。因為從一開始,案子就被媒體過早的曝光,我們並冇有為凶手起一個代號。然而如今,這傢夥已經成為了同事口中的“警察殺手”。

除了孫可和他的叔父孫建國,其他的被害人全都是警察係統中的!

被害人終於被串聯在了一起,而最近的這兩期命案,更是驗證了隊長的推論冇有錯。

但是這所有環節當中,我們唯獨冇有想明白的,還是林斌的死。

林斌的命案,應該是這起連環殺人案的開端,可是無論怎麼看,這傢夥和之前的冤案,都冇有任何的瓜葛。

我心中倒是有了一個大膽的想法。林斌來到警局之後,經常到檔案室翻閱之前的卷宗。用這傢夥的話說,是為了學習經驗。畢竟我們在課本中學習到的理論知識,和真正時間還是有著不小的差彆的。

很有可能,林斌也看出了案子的疑點,並且在私下裡暗自調查,纔會惹來了殺身之禍。

但是這個推論也有一個說不通的地方:林斌如果真的發現了案子的疑點,凶手應該反過來感謝他,指望他來翻案,又為何要對他痛下殺手?

雖然我們已經知道了凶手的殺人動機,可仍舊冇有辦法解釋案件中的處處疑點。至於凶手的身份,更是一無所知。

繼而連三的有警察遇害,已經讓局裡的同事們都人心惶惶。無論是否知曉案子的詳細情況,這幫傢夥心中都難免浮現出一個想法:下一個被害的,會是自己嗎?自己是否在之前的辦案中有過疏忽,又是否有人會伺機報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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