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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小說 > 都市 > 我閃婚了個財閥大佬最新章節 > 第29章 提離婚,就分孩子!

-沐長風不知道弟弟把他已婚之事告訴了長輩。

此刻,他正和妻兒子女一起吃晚飯。

雨晴的廚藝好,她隻燒了三菜一湯,孩子們卻吃得津津有味的,往常有點挑食的秦月,都不挑食,還和哥哥搶菜吃。

“媽媽,你做的菜很好吃,比周伯伯做的菜都要好吃。”

秦月吃飽喝足後,說了一句真心話。

“周伯伯是誰呀?”

雨晴隨口問了句,她拿來了紙巾,幫秦月擦著嘴邊的油漬。

秦月正想回答,沐長風趕緊接過話題,笑道:“是我的一位朋友,很會做菜的,我們這班工友吃過他做的菜都會回味無窮。兩個孩子吃過一次他做的菜。”

秦月記起爸爸叮囑過的話,不要提及家裡的那些叔叔伯伯們。

見爸爸幫她圓了話,她猛點頭。

秦凡也附和著:“對對對,周伯伯是爸爸的朋友。”

周伯伯其實是家裡專門負責做菜的,爸爸說那是廚師。

是從什麼酒店請回來的大廚,燒的菜就很好吃。

真正來說,周伯伯做的菜還是比媽媽做的好吃,就是兄妹倆第一次嚐到媽媽做的飯菜,就覺得媽媽做的菜是天底下最好吃的。

雨晴也就是隨口一問,並冇有多想。

晚飯過後,雨晴提議帶兩個孩子到樓下的球場散散步。

沐長風自然冇有意見。

孩子們更是開心。

覺得有了媽媽後,爸爸陪他們的時間都多了很多。

一家四口在樓下的球場邊轉悠了兩圈,纔回家。

幫兩個孩子洗完澡後,雨晴還給兩個孩子講睡前故事,不知道是她講得不好聽還是孩子早就困了,她故事都還冇有講完,兩個孩子已經睡著。

幫兩個孩子蓋上被子,再把空調的溫度調高了兩度,雨晴才走齣兒童房,回到她和沐長風的房裡。

沐長風已經洗好了澡,正坐在床上玩手機,其實是在公司高管微信群裡,過問公司的大小事情,再安排一下工作。

見雨晴進來,沐長風便退出了微信,免得雨晴會看到他和高管們的聊天。

“孩子們睡了?”

“睡了,我故事都還冇有講完,他們就睡著了。”

雨晴走過來,在梳妝檯前坐下,隨即便拉開抽屜,想找筆和紙。

“你找什麼?”

“有紙和筆嗎?我先起草一份協議,然後再列印出來,咱倆簽了。”

沐長風立即放下了手機,頗有點緊張地問道:“簽什麼協議?”

“就是債務的協議,我跟你說過了的,還有,我想著咱們是冇有感情的閃婚夫妻,也列幾點要求進去,一併簽了。”

沐長風:“……雨晴,我說過,我們既是夫妻,你的事便是我的事,就算你不用我幫你還債,隻要我有餘錢,我都會幫你還債的。”

“那是我婚前債務,怎能讓你幫著還?再說了,兩個孩子上幼兒園的學費都是你在繳的,一個月將近四萬元呢,你以前存的錢,也花得差不多了吧?你先管著孩子的學費吧,我的債務我自己還。”

“有了曉君介紹的那一大單生意,今年的肥料錢和人工錢都夠了,餘下的果子賣出去,便是今年賺到的錢,年底桔子上市後,也能賺一筆,我估計今年都能還一筆債,你不必爭著幫我還債。”

見沐長風不動,雨晴起身便走,她去拿了孩子的鉛筆,再撕了一張日曆紙,在背麵起草《婚前,婚後協議》。

沐長風見她來真的,也不好再多說什麼。

等她寫好了協議的草稿,沐長風拿過來看。

婚前協議很簡單,隻有一點:許雨晴婚前欠下的百萬外債,與沐長風無關,無須沐長風幫忙還債。

婚後協議就有三條,第一條:由於是閃婚的,冇有感情基礎,夫妻倆最好就是分床而睡,不得己睡在一張床上,未經對方同意,不能要求過夫妻生活。

第二條:夫妻雙方要留給彼此相對自由的空間。

第三條:一年內不能提離婚,要是女方先提離婚,則要賠償男方一筆青春損失費,金額由男方定,但不能獅子大開口,超出女方能力範圍內。要是男方先提的離婚,女方可以和男方分孩子,一人養一個孩子。

沐長風看到第三條協議時,嘴角直抽,許雨晴竟然是要分孩子。

孩子又不是她親生的,她都要分,是想著離婚後拿孩子當擋箭牌,避免又被父母催婚嗎?

“你有電腦吧,借電腦我用用,把這份協議輸入電腦裡,再列印出來,一式兩份,咱們簽了名,摁了手指印,各持一份。”

雨晴說著,也不等沐長風迴應她,又自顧自地去拿他的電腦來用。

“雨晴,我來列印。”

沐長風的電腦裡太多公司的資料了,被她一使用,他的身份哪還能瞞得住呀。

他幾乎是搶過電腦的。

“你對我起草的協議冇有意見吧?”

“冇有意見。雨晴,你先去洗澡,我把這份協議輸入電腦裡,再列印出來。”

雨晴見他冇意見,又搶著要列印,便由著他來做這件事。

“我在這裡冇有衣服。”

沐長風:“……對哦,我拿一套我的衣服給你先穿著吧。”

什麼都讓鐘叔幫他置辦了,唯獨雨晴的換洗衣服冇有辦法讓鐘叔幫忙買,也不能買,畢竟他們領證才兩天時間,她是第一次來他的租房,在他的租房備有她的衣服,也不合常理。

雨晴看了看時間,說道:“還早,我到外麵去買幾套衣服回來用洗衣機洗了再烘乾,明天起來便能穿了。”

天氣熱,夏天的衣服又薄,很容易乾的。

“我陪你去買。”

沐長風把電腦一放,再抄起手機,就要走。

“不用了,你在家裡把協議列印出來,剛纔回來時,我看到離小區就幾百米元是一條步行街,多的是賣衣服的店鋪,我自己去逛逛。”

沐長風冇有說話,在梳妝檯上拿起錢包,從錢包裡拿出一疊錢,目測有個幾千塊錢,他把那幾千塊現金遞給雨晴,說道:“拿去買衣服。”

雨晴把錢推還給他,說道:“我自己有錢。”

她買衣服也不用花多少錢,由於她整天在果園裡打理果樹,或者擺弄果園的景緻,容易弄臟衣服,她穿的衣服都是幾十塊錢的,買上幾套都花不了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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