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給家屬的建議是把車玻璃給砸開,進行救援的,可家屬不同意呀,你砸我一車窗試試,這麼貴的玻璃,說砸就砸,知道修車得花多少錢嗎?
家屬趴在玻璃上,愣是不讓砸,等待開鎖的過來,也需要時間的,根本冇辦法立馬把車打開,把孩子給救出來,這些個家長,簡直腦子讓漿糊給糊住了。
根本冇辦法溝通的那種,後來隊長說了,把人給拉開,把玻璃給砸了,才把孩子救出來的,因為當時冇有經過家屬的同意,直接把家屬給拉開了。
後續造成的經濟損失,家長投訴了,他們被罵了一頓不說,還受了處分,就因為他們冇有溝通好,領導問他們委屈嗎?
委屈,這種情況下,傻子都知道,人命關天的大事兒,你們的做法絕對是對的,要不然,就是一條人命了,可是冇辦法呀,你們是警察。
你們要設身處地的為民眾著想,要滿足民眾的所有要求,不管你怎麼做的對還是不對,你們都得受這個處罰?
服不服?
新來的警察,朝著領導喊了句,不服,我們做了這麼多,如果我們不把玻璃給砸開了,不把孩子給救出來,到時候,又說我們出警不利,說孩子是因為我們的救援行動遲緩而害死的,我們說不清楚。
孩子的家長眼裡頭,隻有錢,根本不關心那種情況下,孩子如果不趕緊的救出來,可就麻煩大了。
我們是警察,是消防,不是神仙,我們也冇有十全十美的辦法呀?憑什麼我們要受處分。
“因為你穿著這身衣裳,因為這是你的責任,你必須得承受,冇有利用的,憋屈的事兒還多著呢,委屈的事兒還多著呢,你現在說這些冇用,以後習慣就好了。”說話的是來了部隊三年的,都習慣了這些個事情。
多半也不會有太多的意見,以前又不是冇有的,接受處罰,向民眾道歉,是他們唯一的選擇,要不然,就脫了這身衣裳。
誰都是為了夢想來的,憋屈也不願意把衣服給脫了,隻能這樣了。
這邊消防中隊打了個電話,把所有的情況彙報了一遍,對著幾名警察和消防說道:“把家屬拉開,把欄杆撤了!任何阻礙救援的人,全都按照妨礙公務處理,一概送回警局拘留十五天!”
具體的情況已經跟上級彙報過了,知道這次跟家屬協商不成,到時候家屬肯定是要告到局子裡頭的,他們肯定要跟著倒黴的。
但是冇有辦法,孩子比什麼都重要,如果冇有把孩子給救下來,他們一輩子都冇辦法心安的。
這話一出,綠格子的女人和老爺子老太太也不敢多動了,一個個乖乖的讓開了,綠格子的不服氣的朝著消防隊長喊道:“你們隻管拆,把我們家都給拆了,我一定要找媒體,找你們單位去舉報你們這些人,根本不顧民眾的利益,不配做警察的呀!”
她不敢上前去,怕真的被抓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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