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分類 書庫 完本 排行 原創專區
特殊小說 > 都市 > 江湖見聞錄(初六) > 第1013章 小釣

江湖見聞錄(初六) 第1013章 小釣

作者:佚名 分類:都市 更新時間:2022-10-29 13:43:19

-

李建路似乎很喜歡喝茶,即使坐在牌桌前,他依舊端著茶杯。

抿了口茶水,他才緩緩開口,說道:

“就按我們之前說的,你我各自五百萬籌碼,每局五萬底注。一個小時為限,籌碼少者為輸。如何?”

“可以,賭什麼?”

我追問了一句。

“賭雙花!”

所謂雙花,規則很簡單。

分彆發兩張牌,一明一暗,可反覆加註。如果有一方想比牌,則下雙倍注碼。

大小規則是兩張牌相加,取個位數的點數。10、j、q、k均為零點。

如果兩張牌相加的點數相同,則按底牌的點數進行比較。

如底牌點數也相同,便按花色比牌。花色依次為黑、紅、花、片。

我答應一聲,便看向張凡。

就見張凡打來一副牌,放在牌桌上。

食指中指彎曲,衝著牌摞順時針一推。

一副牌,便在桌上形成一個完美的扇形。

看著我們兩人,張凡麵無表情的說道:

“兩位雖然都是千門中人,但這一局是賭技局,不允許出千。如果有人出千,則判負。不知道二位,理解規則了嗎?”

李建路端著茶杯,點了點頭。

而我則張凡,直接問道:

“證據怎麼算?”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我會問出這麼一句冇頭冇腦的蠢話。

或許是因為,今天的張凡太過冷漠。

讓我的心裡,產生了一種不太好的感覺,我因此故意冇話找話。

張凡看向了我,她停頓了下,纔回答道:

“冇有證據,怎麼可能算出千呢?”

說著,指著牌桌上的牌,說道:

“兩位,請驗牌!”

李建路想都冇想,便直接說道:

“我就算了,這牌是我們李家出的。我就不驗了,還是請初千王驗牌吧!”

我並冇客氣,起身走到張凡身邊,拿起一張配牌。

在牌堆底部,輕輕向上一挑。

“唰”的一聲,牌便飛到了我的手裡。

接著,我把牌麵朝我,單手飛扇。

目光掃著牌麵,我飛速的記住牌序。

張凡不會千術,她如果正常洗牌的話。

我完全可以通過她的疊牌洗法,記住各種牌序。

雖然可能隻有一把優勢而已,但因為我和李建路的賭局,是以最後籌碼少者為贏。

或許一把牌,就足以奠定我的優勢。

把牌放到了桌上,我回到自己的位置。

此時的李建路也不說話,隻是盯著張凡。

張凡看著眼前的牌,緩緩說道:

“聽我父親說,有千門之日起,我們張家便和千門有了千絲萬縷的關係。到我父親這一輩,張家更是成為了千門仲裁。記得小時後,我爸爸教我辨認天下千術時,就曾和我說過。作為仲裁,要做到六親不認,公正為天。即使上桌的是他,我也不能有所偏袒……”

說到此處,張凡忽然轉頭看向了我,繼續道:

“我父親還和我說過,千門高手中,有人目明耳聰,頭腦過人,能達到過目不忘。他們能通過記牌,再根據荷官的洗牌手法,能完美的記住牌序。有這種本事的人,在千門中並不多,但不代表冇有。當年的梅洛、柳白羽、靳無雙,還有千癡侃爺,千邪章壽山和另外幾位前輩都能做到……”

張凡說著,把桌上的牌拿在手裡。

“為了公正,也為了防止初先生有這種本領。所以這一局,我隻能桌底洗牌!”

張凡話一說完,李建路哈哈大笑。

“到底是南粵摘星張,張家的人。這份公正,讓人佩服!”

而我沉默不語,靜靜的等著她發牌。

我從來冇想過,張凡會偏袒我。

她能幫我做擔保,便已是天大的情分。

隻是我有些意外,她今天對我的態度,似乎格外的冰冷。

此時坐在場外的顧子六,倒是一反往日的冷漠。

他的眼神中,多了幾絲欣慰。

張凡開始發牌,李建路的明牌是一張j。我的明牌則是一張8。

衝著李建路做了個請的手勢,張凡冷冷說道:

“黑桃j說話!”

底池裡有我們兩人下的十萬籌碼,李建路看了一眼底牌,笑眯眯的說道:

“試試運氣,先來十萬!”

我彎著腰,低著頭,下巴幾乎要挨在桌麵上,一點一點的看著我的底牌。

之所以這麼謹慎,是因為這滿房間的攝像頭,很可能看到我的底牌。

他們在通過暗號,傳遞給李建路。

那他不用出千,便可以穩穩的贏我。

牌露出一個角,我急忙用手指摁住,是一張黑桃9。我是七點。

這在雙花中,已經是一個不錯的點數了。

這種限時局,如果牌不錯,要儘量搶籌碼。

畢竟在前麵確定了優勢,後麵會相對好打一些。

想了下,我拿起一個三個五萬的籌碼,朝著牌桌上一扔,說道:

“跟十萬,大你五萬!”

這種加註方式,俗稱小釣。

加註不多,但對方如果開牌,就需要翻倍到三十萬。

隻要對方的點數不是太小,一般都會選擇跟注。-

目錄
設置
設置
閱讀主題
字體風格
雅黑 宋體 楷書 卡通
字體風格
適中 偏大 超大
儲存設置
恢複默認
手機
手機閱讀
掃碼獲取鏈接,使用瀏覽器打開
書架同步,隨時隨地,手機閱讀
收藏
聽書
聽書
發聲
男聲 女生 逍遙 軟萌
語速
適中 超快
音量
適中
開始播放
推薦
反饋
章節報錯
當前章節
報錯內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節列表 下一章 > 錯誤舉報